發布時間:2025-08-20 08:38 來源:臺州市市場監管局 訪問次數:
一、抽樣編號為DBJ25331000300432445的妃子笑荔枝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臺州灣新區個體工商戶郭艷偉銷售的妃子笑荔枝(購進日期:2025-06-08),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機構: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核查處置情況
執法人員于2025年7月8日向當事人送達不合格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經核查,該批次不合格妃子笑荔枝共計采購100斤,除去抽檢外,已全部銷售完。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沃柑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另,已將上游經銷商銷售不符合標準的妃子笑荔枝行為函告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