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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管道
一、受理范圍
公用管道監督檢驗;
公用管道定期檢驗;
工業管道監督檢驗;
工業管道定期檢驗;
管道元件監督檢驗;
二、名詞術語
管道,是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三、資料下載見附件
四、收費標準
浙價費[2004]165號文件
五、聯系電話
臺州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
業務電話:057688320811
報檢受理、報告查詢及發放窗口電話:057688320811(椒江)
057686036188(溫嶺)
057683178790(天臺)
地 址:臺州市中心大道399號
郵 編: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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